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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中燃為何被堵門:市場壟斷用不到一瓶合格氣
瀏覽次數 883 , 日期 2013-05-20 , 燃氣設備 加入收藏
2013年5月6日下午6時許,株洲中燃鐵達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株洲中燃)白關配送站大門被堵了。
一輛挖機鏟橫在配送站大門前,鏟來的泥土堵斷了白關配送站唯一進出通道,圍觀者密密匝匝。
堵門事件是當地燃氣亂象引發的一次偶然沖突。作為湖南省第二大城市的株洲,市民苦于燃氣市場之亂已有年頭。
距今最近的株洲“二甲醚摻假事件”爆發于3年前,該事件曾因媒體報道為國內所熟知,后有工商、公安“重典”治市,相關燃氣公司副總被抓。
幾年中雖有地方政協委員獻計獻策,株洲燃氣市場體制亦屢有變通、革新,但隱藏其間的頑疾似難剔除,以致再起沖突。
暗訪燃氣充裝
株洲市民易某5月初在株洲中燃先鋒配送站購買瓶裝液化氣后發現有貓膩,“一瓶12公斤的瓶裝氣,足足少了3公斤。”
投訴之后,盡管先鋒配送站的工作人員登門道歉,換了一罐足量的氣,但易某還是很不滿意,因為這已經不是第一回了。
記者在株洲采訪,一名正在購買瓶裝液化氣的市民也同樣遭遇“缺斤少兩”。
記者了解到,在此之前,就株洲中燃的問題,株洲市民向當地政府部門屢有投訴,但一直未得解決。
5月上旬,記者曾以顧客身份隨購氣車進入株洲中燃充氣站。
經過幾道嚴密關卡,到了一處車間大門,工作人員示意將車停靠在一處裝卸臺前。隨后工作人員清點鋼瓶數量,購氣方交付費用,索取單據。
在車間裝卸臺上,擺放著三臺蘭天科技充氣、計量設備。一名卸貨師傅將氣瓶放置在設備前,3名充氣工負責充氣。
一名工人忙著用一個罐狀蒸汽設備給充完氣的鋼瓶壓上封條,他數著手里的一疊單據說,這次要送的氣中,有10公斤、11公斤、12公斤三種,分別送到不同單位,必須分開裝,否則會混淆。
對于這一操作,一名業內人士向本刊記者介紹,按照當地政府部門規定,株洲銷售的瓶裝氣必須是12公斤,不存在多個規格的標準要求。因此這種特殊分裝模式應有蹊蹺。
記者在現場3臺充氣機旁發現,機器數顯面板上確實表明,3組設備充裝的液化氣規格與裝卸師傅所述一致。
正在這時,充氣工因未弄清裝卸師傅在瓶上的記號而錯裝,雙方發生了爭執。
約半小時后,所有氣瓶充裝完畢。司機驅車經歷三道關卡檢核后離開這一廠區。
期間,本刊記者查看一些車輛上的氣瓶,發現部分并沒有封裝。對于記者的疑問,司機態度謹慎。
上述業內人士介紹說,封裝了的氣瓶必須是符合重量要求的,如果不封口,就會給“短斤少兩”提供機會。
“用不到一瓶合格的氣”
株洲中燃公司一名總經理助理在接受《瞭望東方周刊》采訪時表示,該公司銷售的瓶裝液化氣一般是12公斤,沒有出現過11公斤等類別。
記者將上述現場調查情況告之這名負責人時,一位自稱負責安全生產的胡姓副總經理解釋說,就充裝標準來說,政府定的是每瓶12公斤,但有些用戶有特殊要求,“這個并不違法,我們是按照重量開的票。”
記者從一份《株洲瓶批銷售日報表》的登記數據上也印證了上述現象。當問及“特殊要求”的顧客有多少時,這位總經理助理表示,他不能證實該報表的真實性。
他說,2013年4月,株洲市質監局對株洲液化氣公司作了一次檢查,并分組暗訪,該公司兩個充裝站均通過了檢查。
他進一步解釋,從法律上說,該公司是株洲唯一的供氣站,但在現實中,公司并不能控制液化氣銷售終端,“每天株洲大約30噸的液化氣銷售量,我們的銷量只占了市場的六分之一。”
對于外界質疑的短斤少兩問題,該助理認為很可能發生在下面的配送站,因為公司沒有辦法約束配送站老板。
“外界以為配送站是我們的二級機構(直屬),其實(配送站)是和公司原來兼并的單位有一個加盟協議。現在合同也到期了,雙方只有業務關系,但出了問題都來找我們。”
他說:“株洲市老百姓就是用不到一瓶合格的氣,他們沒有辦法,我們也沒有辦法。”
與這名總經理助理的說法不同,曾在該公司一充裝站從事管理的曹先生告訴《瞭望東方周刊》,自己在充裝站做了多年,很多客戶都很熟,不好意思短斤缺兩克扣人家。
“但公司看到這個情況,就要調整我的崗位。”他說,“公司對我們有規定,比如100噸賣出去,就要扣5噸重量,如果達不到要扣工資,為了這個事情我們還跟他們爭起來了。”
此信息未獲株洲中燃確認。
株洲中燃內部整肅
配送站一度進入株洲市工商局的視線。該局競爭執法科副科長任海志帶隊突擊檢查了株洲液化氣配送站。
其中,被抽查的王家坪配送站臺賬顯示,該站于4月14日購進11公斤規格的液化氣63瓶。
配送站負責人文攀提供了5月10日的進貨憑證,均為12公斤規格的液化氣,賣出也只有這種規格。此前的進貨憑證,他無法提供。
對此,文攀解釋,憑證都在運輸司機手里,每次進貨時,配送站一般都不會向司機索取。
此次檢查結束時,配送站大量鋼瓶閥門的封條被執法人員發現。文攀又解釋,封條來自株洲中燃,因為有的用戶使用鋼瓶時發現損壞,配送站在修好后,要重新給鋼瓶閥門貼上封條。
“用戶都用過液化氣了,還要封條做什么?”執法人員的質疑讓他無言以對。
記者了解到,2012年7月9日,株洲市政府相關部門向株洲中燃、株洲凱士隆錦申燃氣有限公司下發文件,同意自2012年7月14日起,株洲市瓶裝燃氣企業將YSP-15型液化石油氣鋼瓶充裝量調整為12公斤(±0.5公斤)。
這一充裝標準系由株洲中燃先行提出申請,相關部門鑒于株洲周邊的湘潭、衡陽分別為12公斤、13公斤兩種標準,并考慮夏季溫高,液化氣鋼瓶內壓問題,擔心安全隱患,繼續充裝14.5公斤可能不適宜,因此批準調整充裝標準。
但株洲市工商局一名負責人依據湖南省物價局的相關規定予以反駁。按照該文件第11條規定:全省所有經營民用液化石油氣的單位必須嚴格執行GB17267-1998國家標準規定,居民常用的YSP-15鋼瓶液化石油氣充裝量為14.5公斤,必須足量充裝,并應按規定明碼標價。
他說,顯然,株洲市目前的充裝重量已經違反了國家標準,然而,在這種情況之下,株洲中燃充裝的液化氣在12公斤以外,還設立了11公斤和10公斤兩種規格,“這不合常理,只會讓老百姓吃苦。”
2013年5月9日株洲市質監局也對株洲中燃進行了調查。執法人員抽查了株洲中燃5月8日的銷售統計表,該表格顯示,其中11公斤銷售了85瓶,單價為77元;10公斤的銷售了55瓶,單價為70元。
本刊記者了解到,株洲中燃在接受質監部門調查前,該公司內部已開始處理相關責任人。
5月8日,株洲中燃通報,因違反公司生產制度,開除2名充裝員,分管生產的副總經理、站長、市場經理、副經理等4名管理人員被予以警告處分并罰款。
市場壟斷弊病
“如果有幾家企業競爭,你短斤少兩,人家會選擇其他供應商。現在是沒得選。”一名市民向《瞭望東方周刊》說。
株洲縣液化氣公司的一名工作人員介紹,以前株洲市燃氣供應有13家單位,但都是對自己單位人員供氣,他們在上世紀90年代初成立株洲縣液化氣公司則承擔了整個株洲市的對外供氣。
1996年之后,當地又成立了一家安達液化氣站。此時,整個株洲液化氣市場基本由兩家控盤。
2002年以后,前述10多家廠礦單位都進行了改制,其下屬的液化氣站也都面向市場,競爭突然變得激烈。
之后,“特許經營”在株洲市開始嘗試。2006年1月1日,當時的株洲車輛鐵達燃氣有限公司(簡稱鐵達燃氣)從株洲市政府獲得了特許經營權,成為株洲市液化氣市場唯一具備經營資質的企業。其他單位都退出株洲市場。
特許經營沒給市場帶來福音。
2010年11月,鐵達燃氣在液化氣中以次充好,從中加塞二甲醚的問題頻頻暴露,引發大量投訴、上訪,此即前文所述的“株洲二甲醚摻假事件”。
2010年,株洲安達液化氣公司(簡稱安達)起訴株洲市政府、株洲市建設局,提出株洲市政府同意授予株洲鐵達燃氣“瓶裝燃氣特許經營權”,損害了其他經營者的合法利益,請求政府撤銷鐵達燃氣的特許經營權。
各種質疑迫使政府調整政策,“特許經營”悄然退出。
此后,除了鐵達燃氣外,市場上又出現了兩家企業,但像株洲縣液化氣公司這樣的企業仍然只能靠邊站。
自株洲液化氣市場被爆出“二甲醚摻假事件”,株洲液化氣市場開始呈現安達、鐵達燃氣、錦申三足鼎立的局面。
2011年底,中國燃氣控股有限公司收購安達,并與鐵達燃化合資組建、控股中燃鐵達能源有限公司,由此與錦申形成對峙。
這一格局截至2012年底發生轉變,株洲的罐裝液化氣市場再度為一家公司掌控。
一份中國燃氣總體合作協議材料顯示,曾經作為競爭對手的株洲中燃和錦申,如今已成了“一家人”---錦申已被合并到株洲中燃的控股母公司株洲中燃能源有限公司。
協議顯示,簽約雙方是上海中油能源控股有限公司(簡稱上海中油)和錦申。作為中國燃氣控股有限公司在上海浦東新區設立的液化石油氣總部平臺的上海中油,持有株洲中燃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權,株洲中燃能源有限公司則持有株洲中燃鐵達能源有限公司(以下兩公司合稱株洲中燃)80%的股權。
上海中油和錦申于2012年11月20日在深圳簽訂合作協議。協議約定,從2012年11月25日起,錦申將現有全部有形和無形資產、業務注入株洲中燃,最終取得株洲中燃30%的股權,從此退出株洲市行政管轄區域內液化石油氣相關業務的經營。
繞了一圈,又回到原點
株洲中燃的一名負責人在接受本刊記者采訪時大吐苦水,他表示,目前株洲中燃虧損嚴重,中燃總部已認為在株洲投資是一個錯誤,“株洲一些市民自己開著私家車、面包車到周邊地區去灌氣。”
該負責人說,株洲市原有近十萬個螺絲瓶、報廢瓶在使用,他們進駐株洲后,無償投入50萬個合格鋼瓶,后來卻發現用戶拿了瓶子去他處灌氣,出了問題,責任還要算在株洲中燃頭上。
“一年投入幾百萬元,沒有聽到響聲,政府問你們投錢到哪去了?集團也在問,每年投入這么多錢,你們收回來了多少?”
該負責人說,原先總部來株洲投資,一個重要原因就是看中“特許經營”的環境。而事實上根本做不到。“現在市面上的氣大部分是外面企業做,我們給政府打了不下20個報告,但解決不了。”
但實際上,由于在2012年11月,錦申就已被合并到株洲中燃的控股母公司株洲中燃能源有限公司,目前在株洲液化氣市場,株洲中燃已是唯一具有經營資質的單位,這種格局與之前株洲鐵達燃氣獲特許經營權非常相似。
株洲市政協委員陳代陸直呼,目前的局面,意味著株洲液化氣市場短暫的競爭機制已被打破。株洲液化氣市場的局面與2006年一樣,繞了一圈,又回到原點。
2011年,“二甲醚摻假事件”爆發后,陳代陸曾在株洲市兩會上遞交提案建議:“至少要引進3家以上具備條件的企業,才能形成競爭機制。”
換言之,在株洲中燃以外,政府部門應當考慮再引進至少兩家企業,否則一旦壟斷形成,壟斷企業短斤少兩、作假、摻假,而主管部門卻難以有效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