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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燃氣委任OmanOil法務總監兼法律部主管
瀏覽次數 889 , 日期 2011-05-03 , 燃氣設備 加入收藏
05月03日消息,中國燃氣(3.02,-0.02,-0.66%,實時行情)公布,委任Gelinas為非執行董事Al Jarf的替任董事;另外,楊紉桐辭任公司秘書、授權代表及于香港接收法律程序文件代表。
Gelinas現為Oman Oil CompanyS.A.O.C。(“Oman Oil”)的法務總監兼法律部主管。為一位于協調及領導跨領域律師團隊進行大規模的能源及相關項目交易方面具有豐富經驗的律師。也任職于由Oman Oil, the Oman Investment Fund和一家第三方實體成立的合資公司的投資委員會。
楊紉桐確認并不知悉有任何事項須知會董事會、公司股東或聯交所。
于早前,該公司兩名前任董事李小云及徐鷹,就聲稱行使公司若干購股權對中國燃氣提出法律訴訟。中國燃氣已責成律師處理該事宜。將遵守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的規定于必要時另行刊發公布。